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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籍管理知识 顺畅学生求学之路 ——七色光开阳中学开展学籍管理培训宣传活动
点击数:70212021-03-15 00:00:00 来源: 七色光开阳中学
在孩子求学过程中,有些家长常常因为不懂学籍知识,搞不清楚关于学籍管理的政策法规,不明白关于转接、休复学、学籍信息变更等相关规定及流程,在为孩子办理学籍手续时走了很多弯路,耽误了很多时间。为了更好的解决家长们的困惑,并积极响应邯郸市、经开区教育部门的相关教育工作会精神,近日,七色光开阳中学在全校开展了学籍管理培训宣传系列活动。
学籍管理培训
在3月8日-14日学籍知识业务宣传周期间,学籍管理负责人李爱江老师向初高中学部的年级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区级教育局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全校教师通过微信群、讨论会等形式,迅速开展学习,深入领会。
初高中各年级班级积极开展了学籍知识课堂培训,让学生们了解的更详细、更明白。
各班班主任在家长群里深入宣传,家长们认真阅读,掀起了学习的热潮。
通过学习,开阳中学的师生、家长们,对学籍管理知识有了更加全面细致的了解,让学子们在求学之路上走的更加顺畅。
【知识科普】你必须了解的学籍管理知识
一、学生学籍转接规定及流程
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转学?
答: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转学: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3.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等原因,而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
●问:办理转学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确需转学的,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页、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明等。
二、学生休复学规定及流程
根据学籍管理办法设施细则 学生如因伤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见附表2,以下简称《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学校核办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休学的,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后做休学处理。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生单次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票据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继续休学。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并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经学校核办签章、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学,并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后做复学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复学学生实际情况,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其回原年级就读,或者按休学年级安排其插班学习。
三、学生学籍信息变更规定及流程
1、当学生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有变动时,家长应及时将情况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将学生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
2、学生因身份证信息变更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需要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并将变更后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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